2025-04-14
勞動部說明,憲法法庭112 年憲判字第7 號判決宣示,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 條第1 項及第2 項有關「廠場」定義與成立要件規範雖無牴觸憲法第23 條比例原則,惟因無工會法明確授權而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為符合憲法法庭判決宣示之意旨,完善工會法有關「廠場」規範,擬具工會法第6 條之1、第7 條修正條文草案。
2025-04-14
勞動部說明,憲法法庭112 年憲判字第7 號判決宣示,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 條第1 項及第2 項有關「廠場」定義與成立要件規範雖無牴觸憲法第23 條比例原則,惟因無工會法明確授權而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為符合憲法法庭判決宣示之意旨,完善工會法有關「廠場」規範,擬具工會法第6 條之1、第7 條修正條文草案。
2025-04-14
因應近期國內發生數起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不足議題,因此勞動部自113 年11 月啟動職場霸凌防治修法事宜,經邀請專家學者、地方政府機關(構)及勞、資方團體等召開多次研商會議,並會商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公務人員及勞工於不同場域之職場霸凌防治機制進行調和,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於114 年3 月28 日重新預告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5-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授權訂定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下簡稱本規 則),於六十三年十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二日。鑑於近年來工作場所迭因機械設備 操作或工廠鋼構屋頂作業,發生工作者被捲、被撞、被砸、墜落、燙傷等 危害,另因應近年來氣候變遷造成極端高溫天氣逐漸頻繁加劇,引發熱危害風險增加,有積極建置多重防護機制之必要,以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設施及健全工作場所防災作為,有效防止職業災害及保護勞工之身心健康,爰修正本規則部分條文,其修正要點如下:
2024-07-26
配合113年5月31日「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勞動部於同年6月25日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2024-04-25
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16)日經總統修正公布,自112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因範圍較大,部分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其餘條文則自明(113)年3月8日施行。
2023-07-15
為提升雇主對高氣溫戶外作業之危害預防措施,強化相關工作者之健康保護,經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代表開會研商,爰修正「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
2022-02-25
勞動部職安署特別提醒勞雇雙方,切勿為了拼績效,忽略勞工應有之休息與身心健康等權益,即使勞工同意加班,企業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範。
2022-02-25
勞動部表示,CMR物質具有慢性健康危害,對身體健康雖無顯著立即影響,但長期暴露可能導致職業病,規劃職業性癌症預防藍圖,實施專案監督檢查,並提供中小企業臨場輔導。
2022-02-25
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的風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提供事業單位依其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對於夜間工作辨識可能之危害,實施風險評估,並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2022-02-25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雇主或其代理人經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得擔任該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